2026/05/18就相對人被訴返還代墊扶養費用事件,抗告人之抗告駁回!

團隊傲人成績
05 - 18 ‧ 2026

原第一審相對人遭聲請人請求平均分擔訴外人即兩造之母之扶養費用,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然聲請人遭駁回聲請後又提出抗告,相對人○○○第二審委任本所律師團隊為代理人,律師積極為相對人主張及答辯,其抗告人係以訴外人贈與之財產支付訴外人之生活費用,訴外人死亡前帳戶更有存款可運用,兩造亦未曾合意以所繼承父親之現金遺產充作母親之生活費用;且訴外人無不能維持生活之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最終相對人○○○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以裁定將抗告人之抗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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