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6被訴家庭暴力之傷害案件,無罪!

團隊傲人成績
05 - 06 ‧ 2026

被告○○○為被害人之外婆、告訴人為被害人之母親,因被害人經醫師診斷認定受有陰莖紅腫之傷害,又告訴人與被告因家庭因素而與關係緊張,常因細故發生口角,故告訴人在向被害人確認傷勢情形過程中,以先入為主之誘導方式提及遭被告打其下體。

被告○○○第一審選任本所律師團隊為辯護人,經本所律師整理所有對話紀錄、影片及蒐集誘導訊問相關判決、文章,加上強力之辯護,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114年度○字第○○○○號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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